部落格
符合GDPR的電子報行銷

從2018/05/25開始上路,歐盟史上最嚴格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歸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(GDPR),影響的層面非常的廣,台灣企業即使在歐洲沒有實際營運單位,但只要有跟歐盟生意往來,就會受影響。

沛盛資訊與台灣常見的電子報發送平台不同,其它業者多為台灣本地客戶,發送到台灣的消費者,因此有無GDPR影響不大。但沛盛資訊有許多跨國集團使用,歐盟GDPR在電子報上如何使用,對這些企業影響巨大。

最重要是取得同意

GDPR的推行,對想要賣產品給歐盟客戶,其實是利多。因為過去他的郵件信箱,塞滿了各式各樣不想要的產品資訊,但從GDPR開始實施,只有收信人想要的產品,才能夠發送給他,因此客戶想要的東西變清楚了,對廠商行銷也不用散彈打鳥,反而容易。

因此符合GDPR的電子報行銷,最基礎也最重要,就是取得收信人的同意(Consent)。

取得同意的做法,以B2B而言,可在網站上放電子書、白皮書,留郵件就可以下載,在留郵件的時候要求對方同意未來發送行銷郵件。另外,參加展覽收集客戶名片,也是一種取得同意的方式。

沛盛資訊提供郵件訂閱雙重同意(Double Opt-in)機制,是種最安全的取得同意方式。

一定要能取消訂閱

權利跟義務是相對且相等的。歐盟客戶給你同意,讓你可以發送電子報,但你在發送的內容,也必須提供他取消訂閱。你擁有了發送對方電子報的權利,同時也要遵守讓對方可以收回同意權的義務,這就是取消訂閱。

許多我們看到的廠商電子報,為了避免客戶取消訂閱,都把取消訂閱的連結,用超小的字藏在幾乎找不到的角落。甚至好不容易連進去,還要登入會員等等。在GDPR的規範中,這些都是違規的現象。

取消訂閱必須要明顯地方,且僅能用郵件就能夠取消訂閱,不得要求登入。

沛盛資訊建議用List-Unsubscribe,本身系統也完全支援,這一種業界規範的方式,以常見Gmail而言,直接在發信人地址旁邊就有取消訂閱的按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