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歐盟在今天,2018年5月25日,史上最嚴格的個人資要保護法規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s (GDPR)開始生效。沛盛資訊在協助廠商了解GDPR時,最常聽到的錯誤觀念就是:
[錯誤想法] 我們公司電子報沒有發歐盟,GDPR跟我無關
GDPR除了實質規定發送網歐盟居民,應該遵守的個人隱私規定,因此有與歐盟往來的企業,會受到實質的影響。除此之外,受到國際級許多大企業近來均大費周章,進行跟GDPR相關的修改作業,例如臉書、谷歌。電子報收信人開始覺醒他們應有的權益。
GDPR教育了電子報收信人應有權益
GDPR條文雖然很複雜,但對電子報收信人所規範的基礎權益,卻都不是新的,這些都是本來就應該如此,在台灣也是同樣運作,正規的電子報發信廠商,都應遵守。
- 需取得同意才能發電子報:收信人必須明確同意訂閱電子報,才能夠發送給對方,不可拿未受同意郵件名單發送電子報。
- 電子報要能取消訂閱:要能很簡單的取消訂閱,不得要求額外登入帳號,更不能完全不提供取消訂閱。
電子報收信人權益的覺醒
電子報名單必須是主動同意,不能夠買名單或是隨便亂發,這是透過GDPR又重新教育了一次苦於收到廣告垃圾信的人。如果收到的電子報,沒有取消訂閱或是取消訂閱的方法很困難,這些廣告垃圾信的受害者,就會進行舉發。
主流的免費信箱,像是Gmail、Yahoo、Hotmail、Outlook都有舉發垃圾信機制,以Gmail為例解釋如下:
- 封鎖: 這是將從此一寄信人的郵件,全部封鎖。收信人將不會再看到來自此寄信人的郵件。也就是說,往後所有寄出的電子報都不會再被開啟、點擊。
- 回報為垃圾郵件: 這是通報Gmail這是垃圾信(spam),此會通知國際防垃圾信組織,寄信人在發垃圾信,留存證據後若後續情節嚴重,寄信人將會列入黑名單。
- 回報為詐騙郵件: 這是通報為詐騙(phishing)信件,垃圾信還比較無害,但詐騙信可能作為騙取登入帳號、信用卡資料、個資等。未來寄信人發出的郵件,會被註明「此為可疑詐騙郵件」等字樣,並有非常高的機率列為黑名單。
即使只發台灣客戶電子報也要注意GDPR
台灣雖然不在歐盟GDPR的施行範圍,但由於GDPR的廣泛實施,品牌廠商寄送給會員電子報,仍然要了解GDPR究竟是什麼,對往後行銷的影響。
- 熟客行銷效果宏大: 歐盟GDPR為何對郵件行銷產生重大影響,就是因為郵件行銷是最有效的熟客行銷,費用不高但成效卓越。在臉書調低粉絲頁觸及率後,會員電子報行銷變成是極有效率的工具。
- 收信人權益的覺醒: GDPR讓電子報行銷,一定要透過正當管道獲得收信人同意訂閱。即使只發給台灣客戶電子報,也不能不遵守這樣的規則,否則很容易被舉報垃圾或是詐騙郵件,嚴重的話不僅電子報都發不出去,更有可能影響企業形象。
發往歐盟電子報常見狀況
沛盛資訊最近協助客戶GDPR,整理發往歐盟客戶電子報常見狀況,列舉如下。若您有這些疑慮,可先參考
沛盛資訊說明,並
與我們聯繫尋求協助。
- 我們參加外貿相關組織,付會會員有歐盟企業郵件名單可做業務擴展,往後可以發郵件嗎?
- 我們參加歐洲的展覽,現場有客戶留名片,是否可以發電子報?
- 我們參加公協會組團共同到歐洲參展,所搜集名片可以所有廠商都可以用嗎?
- 過去很多年的電子報名單,怎麼去取得同意?
- 在重新取得的同意信,是否可以寫上「若7天內未回覆,自動視為同意」文字?
- 重新取得同意的信,應該很少人會選擇同意,那這樣做有用嗎?
- 電子報收信人取消訂閱如果是發信到公司的信箱,例如support、info、service,但有可能會漏掉加入取消訂閱,該怎麼辦?